還原遺失或已刪除的電郵

如果你在過去 7 天內刪除了或遺失任何電郵,可以提交還原申請,而我們將盡一切努力嘗試恢復你遺失的郵件。

請留意

  • 無法取消'恢復請求。
  • 恢復'並非一定會成功。
  • 只能恢復在過去 7 天內遺失或刪除的訊息,無論它們最初是何時收到的。
  • 成功恢復的訊息會被新增回你選擇恢復到的時間範圍內它們所在的同一收件夾。如果你在完成恢復後找不到訊息,'請檢查你的「垃圾桶」收件夾並確保將它們移回正確的收件夾以確保它們'不會再次自動被刪除。

會發生什麼

  • 「濫發郵件」和「草稿」收件夾中的電郵將不會被恢復。
  • 「垃圾桶」收件夾中的電郵將被恢復至「收件匣」。
  • 「已傳送」、「封存」和「自訂」收件夾中的電郵將被恢復至收件匣。
  • 非電郵訊息,例如來自營銷郵寄清單可能包含折扣、優惠券和優惠的郵件,將'無法被恢復。

傳送還原申請